根据湖南省桃源县市场监管局于7月19日发布的《情况通报》,湖南金信源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雷某元和王记益中香食品加工厂原法定代表人陈某桂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武陵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前,这两位企业负责人因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经桃源县市场监管局核实,网络传播的刑事判决书内容是真实的。
武陵区法院于2025年6月30日作出的(2024)湘0702刑初600号刑事判决书显示,雷某元、陈某桂等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其中,雷某元、陈某桂等三人的行为情节严重。陈某桂等两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还有部分走私越南鸭、缅甸鸭未加工、销售,是犯罪未遂,对此可以从轻处罚。法院判决,雷某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50万元;陈某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71万元。雷某元退缴的违法所得112万余元、陈某桂退缴的违法所得35万余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桃源县市场监管局表示,自2023年案发以来,该局已将涉事企业及酱板鸭行业风险等级动态调整为高风险,纳入县级重点监管名录,增加日常检查频次深度,实施专项抽检及“回头看”。截至2025年,累计对两家企业产品抽检16批次,抽检结果均为合格。2025年7月18日,该局再次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未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生产条件符合规范。后续该局将根据司法判决对涉事企业和相关负责人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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